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本院要闻 > 正文
本院要闻

庄浪县检察院强化“三个管理”,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时间:2024-11-29 15:40: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庄浪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推进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三个管理”的落实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

  一、强化业务管理,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检察业务管理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强化对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重要保障。庄浪县检察院通过宏观管理,以理念引领、政策引导、质效研判等方式,牵引检察业务整体向前发展。同时,注重个案办理的微观管理,通过办案过程管理、办案结果评判等,促进办案质效提升。此外,还积极探索推动检察业务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对检察业务进行智能化分析和研判,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二、细化案件管理,确保案件办理规范化。案件管理是业务管理的重中之重。庄浪县检察院围绕案件受理、办理、结案全过程进行管理监督,将管案与管人有机结合,互促互进。通过规范各类案件受理、流转、送案审核标准,优化轮案规则,确保案件分配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同时,常态化开展在办案件程序性问题日常监控,深化办案关键环节、关键节点的重点监控,促进流程监控从形式化向实质化转变。此外,还加强了对案件材料的电子化管理,实现了案件信息的快速检索和共享,提高了办案效率。
  三、实化质量管理,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果。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庄浪县检察院将质量管理贯穿于检察业务管理和案件管理的始终,通过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确保案件办理的高质效。一方面,注重自查、核查和交叉核查相结合,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以及关键环节组织专人核查,确保案件处理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另一方面,构建多元化质量评查机制,区别情形组织开展本院评查、联合公安、法院开展交叉评查,对可能存在较大质量隐患的案件进行重点评查,切实解决案件质量检查浅表化问题。同时,还积极探索智能评查技术支持,加强与上级检察院、科技企业的合作,引进先进的智能评查技术和系统,采用“智能+人工”的评查模式,推行“每案必评”,为每一个案件贴上“质量标签”。
  四、完善制度保障,确保“三个管理”落地见效。为确保“三个管理”的落地见效,庄浪县检察院正在研究制定一系列配套制度和措施。如明确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办案部门负责人在业务管理中的职责和边界,确保管理到底、管理到边;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案件化”办理机制,规范流程监控程序;完善起诉意见书、起诉书、判决书“三书必审”机制以及司法责任追究机制,提升案件质量。此外,还加强了对检察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了他们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为“三个管理”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五、注重外部监督与合作,提升司法公信力。在强化内部管理的同时,庄浪县检察院还注重加强外部监督与合作。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人士的沟通与联系,主动接受监督,听取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共同构建科学、公正、高效的司法体系,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

下一步,庄浪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三个管理”的落实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管理机制和方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关闭

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