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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检察院“五化”入手提升案件质量评查效果

时间:2024-11-29 15:42:10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今年以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从“五化”入手,将案件质量评查作为保证案件质量、提升检察公信力的重要抓手,实现案件评查的高质效。

  一是评查机构和人员的固定化。成立由检察长领导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由具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员额检察官担任评查员,确保评查标准统一规范。

  二是评查过程的精细化。随机启动重点评查和专项评查,在案件办结或有实际需要时随时开展;常规评查实行评查制度化,每季度初在上季度已办结案件中筛选确定案件清单,采用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方式,将案件随机分配给评查员。
  三是评查结果的权威化。评查员在对案件进行评查后,初步拟定评查意见,对于需要复查的案件,由两名评查员进行复评后,提交本院检察长或检委会会议审定。
  四是整改落实的实质化。建议通过多部门联动、后续跟踪督办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发现的普遍性和个性问题的后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跟踪,夯实工作实效。
  五是评查结果运用的充分化。及时发布优质案件和不合格案件情况,引导干警从“要我规范”向“我要规范”转变,倒逼检察人员提升综合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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