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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王仲举交通肇事案被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时间:2021-08-20 14:58:1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庄浪县人民法院对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王仲举交通肇事案被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判处被告人王仲举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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