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确保非监禁刑事执行活动顺利实施,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近日,我院特邀本地人民监督员对本院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现场把关,进一步焕发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新活力”。
活动中,我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和人民监督员共赴各乡镇司法所,认真听取各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对象管理情况汇报。随后,采取实地走访、集中点检、查阅台账、现场反馈等方式,查看社区矫正管理平台数据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汇报、谈话记录台账,全面检查了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社区矫正机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请销假管理、教育奖惩、集中学习及公益劳动情况及脱管漏管情况,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清、现实表现清、行为去向清、监管责任清,防止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活动结束后,检察人员认真听取了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拓宽检察工作社会参与度,邀请人民监督员切切实实地参与到社区矫正实地考察工作中去,零距离“体感”现场监督,做到各个环节的公平公正,及时发现问题,现场给出解决意见,提高考察质效;其次,要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既要通过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学法、用法、守法意识,又依托“两微一端”、门户网站等多种平台,全方位、多角度讲述人民监督员工作新方式、新案例、新声音,为深化新时代人民监督员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全面提升人民监督员制度影响力,提高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最后,要不断优化监管方式方法,运用大数据打破监督壁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准确掌握各类矫正对象的真实情况,推进社区矫正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刑罚变更执行、解除和终止矫正等各环节的公平公正,注入司法温情,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和减少犯罪,以保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