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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 检察进行时】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集体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时间:2023-03-06 09:05:12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提升轻伤害案件办案质效,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近日,我院副检察长李杰组织第一检察部干警集体学习了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依法妥善办理轻伤害案件的指导意见》。

该意见共6部分24条。通过学习,干警们掌握了办案应把握的基本原则、调查取证规范,为办理轻伤害案件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轻伤害案件易发、多发,这类案件看似很小,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如果办案中,不能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纠纷解决在基层,可能导致办理一案,矛盾一串。为更好办理轻伤害案件,有效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减少社会对立面,检察机关应充分发挥职能,主动作为。

学习意见后,副检察长李杰要求各员额检察官时刻秉持检察为民的办案理念,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从案发背景、案发起因、当事人关系、行为、手段、后果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审查,对犯罪嫌疑人具有认罪认罚情节、且没有其他犯罪嫌疑,与被害人已达成和解协议等情形,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少捕慎诉慎押措施;同时,对犯罪嫌疑人因其伤害行为致使当事人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或者有其他严重社会危险性情形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当捕即捕,当诉则诉。要依法能动履职,以检察热心、耐心、细心,积极促成轻伤害案件矛盾实质性化解,在最大化处理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减少社会对抗、促进诉源治理,真正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使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在检察实践

中更具生命力和认同感。

学习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充分利用好时机,在新的一年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以更好地状态、更好地作风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办好事关群众的每一起案件,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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