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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检察院“四举措”开展社区矫正检察

时间:2022-07-12 08:47:05 来源:  作者:朱明月 点击数:

近年来,庄浪县检察院多措并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方法,加强社区矫正检察,取得了明显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具体做法是:

建立检察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确定专人负责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档案管理,对新增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建立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档案,在此基础上,建立纸质检察档案,将矫正人员判决书、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材料逐人按所属乡镇装订成册,每季度对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及时清理、更新,实现动态管理。对罪行较重、未成年人、妇女、因病暂予监外执行等社区矫正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督,建立重点检察档案,每月通过向司法所、派出所、村基层组织调查并与本人逐人见面的方式,了解掌握其行为表现及接受监管情况。

加强业务联系,互通情况信息

每季度与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系沟通,互通社区矫正人员数据信息,对各单位掌握的数据信息仔细比对,查找各单位社区矫正基础数据间的差距,认真分析出现差距的原因,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纠正措施并监督落实;坚持每年与县法院、司法局、公安局、政法委综治办召开联席会议,邀请各单位主管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及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相互通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共同商讨解决办法,制定解决方案。

逐月确定乡镇,深入开展检查

创新工作方法,改变原来每年开展两次全面社区矫正检察为每月确定两个乡镇进行巡回检察。巡回检察做到“三个深入”。一是深入乡镇司法所,核对各类社区矫正人员数据,核查登记列管环节是否存在脱管、漏管;翻阅矫正工作档案,查看交付执行法律手续是否完备、矫正工作小组是否成立、监督教育程序是否严格规范;与司法所所长及社矫工作人员座谈,了解司法所对矫正对象制定的监管措施,并就监管措施交换意见,提高监管措施的针对性。二是深入矫正对象所在社区,走访社区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有关单位、家庭、居民,调查了解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接受监管、参加学习等现实表现情况;调查了解保外就医人员身体状况及疾病治疗、复查等情况;了解掌握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控、帮扶教育等矫正工作开展情况。三是对罪行较重的社区矫正人员和因病暂予监外执行人员,逐人走访进行“零距离”交谈、考察,深入了解罪行较重的社区矫正人员在矫正期间接受管教、人际交往、悔罪表现等情况当场对其进行心理、思想、法制、社会公德教育,消除其对法律、社会的仇视心理,增强其回归社会的信心;详细查看保外就医人员病例材料,核实其实际病情,确定是否仍然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

深入查找问题,依法监督纠正

社区矫正检察中,以查找违法违规问题为主导,尽可能将检查工作做实做细,一旦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违反监管规定等情形或者社区矫正执法环节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监督相关单位严格履职、及时纠正。2020年以来,联系县司法局对1名考验期内因不接受社区矫正监管被县司法局给予三次警告的缓刑罪犯向县法院建议撤销了缓刑,并协调县公安局对其上网追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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