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助力提升城市形象,庄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扎实行动,以志愿服务为抓手,以与社区共建为基础,全员参与,切实将创建工作落到实处,为文明城市创建添力。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
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党组专题会议、全体干警大会,传达学习创城相关文件精神,成立了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文明城市创建日常工作。结合《庄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包抓共建和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迅速研究制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和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分工,将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立足检察工作,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二是突出重点,落实创建任务
严格按照县创城办工作安排开展工作,落实城区环境网络化管理(街长制)责任,组织党员干警到检察院包抓的朝阳街道开展卫生清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劝导不文明行为,引导市民养成良好文明习惯;积极参与城市管理治理,对包抓的检察院家属楼小区走访调研,结合院落实际,设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公益性广告宣传栏,开展卫生死角清理、小广告铲除、道路清洁等工作,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深入推进文明习惯养成,为全县创建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强化宣传,形成良好氛围
及时在“两微一端”、官方网站等媒体平台发布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态和成效;成立检察院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全方位、不间断的宣传,形成氛围、形成共识、在全院上下形成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浓厚氛围,鼓励全体干警全力以赴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