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庄浪县检察院组织第二检察部全体干警集中学习最高检发布的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
第三十六批指导性案例共4件,是最高检首次以行政检察类案监督为主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指导性案例归纳提炼了行政检察类案监督的类型、方式及办案规则,指导检察机关类案监督实践。学习中,员额检察官对4件案例的主要内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指导意义、学习体会等方面进行了逐一解读,参加学习人员进行了讨论交流。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这次最高检发布的4件指导性案例对检察人员办理行政检察类案监督案件具有重要的理念引领、价值引导、经验总结、办案指导作用,将在学习的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认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检察类案监督的精准性和规范性。
大家一致认为,在今后的办案实践中,要持之以恒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清醒认识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的重要意义,围绕“做实行政检察”目标,以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为导向,不断聚焦行政生效裁判结果、执行、行政审判程序监督等重点,进一步优化监督方式,切实改善行政检察相对薄弱的实际局面。要树牢“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理念,把个案监督和类案监督深入融合,特别注重类案监督在服务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诉源治理、提升监督能力、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通过能动检察实现从个案办理到类案治理、从个别解决到普遍整改的良好效果。要盯人民群众反映的痛点难点堵点,突破传统思维,找准破题关键,准确把握促进依法行政和保障群众诉求的结合点,充分运用检察智慧、法律智慧、监督智慧,以检察作为的实招硬招实现案结事了政和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