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协同办案平台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庄浪县检察院积极落实工作责任,采取多种工作措施,确保平台顺畅运行,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确定专人负责,提高平台运用质效
为顺利推进大数据办案平台的运用,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指派专人学习平台操作方法,熟练掌握案件在网上办理的操作流程,确保了案件如期在协同平台的流转,解决了案件信息在检察机关重复录入,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办案效率。
二是坚持应转尽转,提升案件流转效率
在协同平台使用过程中,庄浪县检察院秉持“应转尽转”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危险驾驶、寻衅滋事等6类刑事案件,坚持线上运行的原则,顺利实现了卷宗流转以纸质卷宗为唯一载体向以纸质卷宗主、电子卷宗为辅的转变。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凝聚工作合力
不断加强内部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形成以案管、技术部门为主、相关业务部门协同配合的运行模式,确保高质量完成办案工作任务。同时,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实现了协同办案平台的有序、规范化运行。
协同平台的广泛运用,实现了案卷材料及案件信息在公检法的互联互通、数据安全共享,真正做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干警少跑路”,协同平台运行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