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案件流程监控对规范司法行为和提高办案质量的助推作用,促进公正、高效司法。今年以来,庄浪县检察院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案件流程监控工作规定(试行)》要求,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多措并举加强案件流程监控工作,通过对系统信息填录、文书制作、流程操作、法律文书公开等业务办理活动的监督,有效防止了司法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强化机制举措,压实工作责任
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监控细则,规范监控范围,对办案期限、文书制作用印、辩护与代理事项处理、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案卡填录、案件信息公开、涉案财物处理等方面的具体监控操作规范提出明确要求,确立流程监控内容标准。设立专职流程监控员,负责全院日常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并定期汇总分析流程监控情况。强化监督,建立问责机制,对流程监控中发现的问题,通过预警机制及时向案件承办人口头提醒,对办案超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文书制作出现错误等问题及时发出流程监控通知书,要求案件承办人反馈意见、限期整改。
建立流程台账,规范操作流程
流程监控以网上日常巡查方式进行,专职监控员在每日巡查后及时填写备案,建立案件流程监控日志和台账,全程记录案件流程监控工作开展情况。同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送达回证、不起诉案件的法律文书公开、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及公安机关捕后回执等易忽视环节进行重点审查,确保监控无死角。
加强案件评查与案卡巡查,提升办案质效
在季度进行的案件评查工作中,评查员对纸质卷宗和电子卷宗对照检查,对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汇总,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为案件质量上牢“安全阀”。将案件流程监控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的范围,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的硬性项,并记入检察官执法档案中。结合案卡报表和日常监控情况,详细梳理不规范填录行为,列出常见问题清单和注意事项,纠正承办人不良办案习惯,避免因跨月修改案卡等导致报表误差,确保统计数据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