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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化解金融风险

时间:2021-09-15 10:24:13 来源:  作者:薛玲玲 点击数:

近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贷款诈骗案件的同时,对于办案过程中发现的违反规定和违规贷款的情形向涉案金融机构制发了《检察建议》,涉案金融机构针对检察建议指出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整改,实现了以案促治的目标。

我院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案机构存在管理漏洞,工作人员不负责任,贷款发放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建议涉案金融机构:一是指导、督促分支机构以规范信贷业务、治理金融乱象为内容,开展业内隐患自查、风险定期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对潜在风险做出预判,通过信用风险评估完善风险预警,提高对各类金融风险的预警能力。三是加强员工管理。将风险防控考核纳入员工日常考评,建立风险防范考评机制,提高员工参与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

检察建议发出后,涉案金融机构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及时对实际违规发放贷款的责任人进行了问责,要求全员引以为戒,认真反思,在今后办贷中严格落实“三查”制度,严禁出现违规放贷行为;组织开展了反面典型案例教育,以案释法,使广大干部员工进一步认清了违法违纪的危害性,增强员工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切实做到警钟长鸣,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开展为期三年的整治活动,推动建立合规经营的长效机制,有效提升内控管理水平,防范和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此次检察建议是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做到不以案结为终点,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方在金融领域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创新工作方法,加强与金融管理部门等的交流协作,形成有效防控金融风险的工作合力。努力强化源头治理,把违法犯罪风险和危害消除在萌芽状态或初始阶段,为建设平安庄浪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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