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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三个严把”加强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管控

时间:2021-09-02 09:47:59 来源:  作者:李杰 点击数:

今年以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不捕率达50. 82%,不诉率为11.81%,不捕复议率、不捕复核率、不捕复议改变率、不捕复核改变率、不诉复议率、不诉复核率、不诉复议改变率、不诉复核改变率均为0,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管控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严把案件质量关。严把案件批捕关、起诉关。要求始终树立证据意识、庭审为中心意识,严格审核每一个证据,仔细核实每一起事实和相关情节,做到每一起事实和情节有证据、有法律依据,有法理论证,对于案件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预判,确保案件捕得了、诉得出、判得了。不捕、不诉的案件理由明确、充分。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公开听证会和检委会的审核把关作用,以机制保证案件质量。

二是严把引导侦查关。建立与公安机关在重大、敏感、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机制,对此类案件公安机关第一时间通知检察机关介入,并提出明确的提前介入书面意见,随时跟踪案件进展,发挥主导作用。在检察院案件批捕环节,提出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对侦查工作提出具体可行的措施;在案件审查起诉中提供证据通知书和补充侦查提纲,跟进每一条取证意见的落实,确保案件事实查得清,找得准。

三是严把沟通说理关。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随时与侦查人员联系,了解案件侦查过程和侦查细节,对于案件证据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补充。在案件做出批捕、不批捕、起诉、不起诉决定前与公安机关沟通,听取侦查机关意见。同时对不批捕、不起诉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值班律师、侦查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召开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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