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司法为民,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8月26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对樊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件拟不起诉举行了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和侦查人员参加。
该案件因邻里纠纷引起,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考虑到被害人对矛盾激化也负有一定责任,为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和谐邻里关系,积极通过释法说理、组织调解,争取到双方当事人达成谅解,两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经综合分析考虑拟对该两位犯罪嫌疑人作拟不起诉处理。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犯罪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及拟不起诉的理由进行了全面的解释说明,各听证员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充分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建议,一致认为该案作拟不起诉处理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人情事理,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此次公开听证,是我院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促进案件公开公正,落实“为民办实事”的一次生动实践,通过实实在在的行动,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接下来我院将继续以人民为中心的检察工作立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理性、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充分发挥公开听证的作用,以公开听证解开当事人的“法结”和“心结”,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政明,使检察公开听证真正成为检察公信力的“冶炼炉”、检群关系的“连心桥”、社会矛盾的“加压阀”、公正司法的“防腐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