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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三抓三促” 检察进行时】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三举措”加强搞好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

时间:2023-03-20 08:52:05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解决纠正妨碍优化营商环境问题,加强对民营企业的司法保护,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帮助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庄浪县院控申部门积极发挥窗口平台作用,出“实招”用“真情”,求极致,善作善成,能动履职,服务企业发展。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掌握工作要求,精准开展工作。认真学习高检院《关于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省院《关于组织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的提示,掌握目标任务、案件范围,行动方式、时间节点等具体工作要求,切实从增强“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信访窗口的职能作用,通过建立民营企业控告申诉“绿色通道”畅通民营企业诉求表达渠道,及时分流办理民营企业控告申诉和举报,为民营企业人士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等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是强化办案意识,加大办案力度,保障信访办案质量。开启涉民企案件“绿色通道” ,对涉民企信访实行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分类、审查、录入和分流,并纳入检察机关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优化民企信访案件办理流程,服务民企信访案件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回复处理、分流情况,最大限度压缩办理周期。对符合听证条件的涉民企申诉案件召开听证会,增强办案透明度和释法说理性,促进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增强宣传意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增强宣传意识,积极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新闻宣传平台,宣传检察机关开展民营企业司法保护专项行动,传播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好声音和检察正能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倾听民营企业诉求,对收到的问题认真归纳梳理,分门别类依法处置、即知即办,积极为民企维权提供法律服务,严格规范司法行为,最大程度减少和避免办案活动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及正常经济活动带来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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