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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抓三促”铸忠诚警魂

【“三抓三促” 检察进行时】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四个强化”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

时间:2023-03-02 08:41:3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是近年来检察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透明度、深入推进检务公开、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抓手,对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有着积极、重要的作用。

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案管办结合工作实际,准确把握“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坚持“四个强化”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促进阳光司法、规范司法、公正司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强化学习,明确要求

通过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网上公开工作操作规范》等相关文件精神,熟悉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具体的工作规范及操作要求。结合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组织全院检察官、检察官助理集中学习法律文书公开相关规范,重申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的具体要求,从上规范案件信息公开。

强化协作,形成合力

加强案管与公诉、侦监、控申等部门的沟通联络,注重整体工作一盘棋,案管配合各业务部门做好案件信息公开的文字屏蔽等统一应用系统操作,业务部门及时主动提供重大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法律文书,形成以案管部门为主导、业务部门为核心,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的工作格局。并充分利用案件受理、流程监控、结案审核、案件质量评查等职能,监控案件动态,及时督促案件信息公开。明确办案部门及时、规范公开案件信息职责,案件管理部门负责案件信息公开发布前的审核。

强化监管,突出质效

坚持每日审核导出制度,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率。加大案件信息公开日常巡查和定期通报力度,加强案件程序性信息公开审核力度,及时、准确发布案件基础信息及诉讼节点信息;加强法律文书公开审核,督促承办人准确规范处理、及时公开;在发布前对重要案件信息开展舆情风险评估。

强化督查,落实责任

将案件信息公开责任切实落实到各个部门和具体人员,将履行信息公开职责不力,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等行为作为检务督查内容,纳入检察官履职考核,通过强化责任反向推动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的提升,全面推进以案件信息公开为核心的检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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