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市院关于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相关部署,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主动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通过磋商解决和类案监督提升办案质效,推动系统治理和溯源治理,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加强学习研究,提升干警业务能力”
相比于其他领域,“国财国土”领域案件在线索发现、调查取证、政策把握、成效评价、与刑事检察的融合发展等方面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对此,庄浪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干警,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国财国土”领域业务培训,加强对“国财国土”领域相关基础理论和实务疑难问题的学习交流,集中学习研讨“国财国土”领域典型案例,准确把握此类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庄浪检察工作实际,明确监督重点,推动破解制约案件线索发现难题,切实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专业水平。
“运用磋商方式,推动问题有效整改”
在办理一起行政机关怠于履行监管职责致使国有财产流失案时,经充分调查取证,决定运用磋商方式推动问题解决,既有效维护了国家利益,又实现了规范企业欠费管理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双重效能,确保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检察机关还牵头协调跟进整改情况,将履行政务服务和填补法律漏洞深度融合,为同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起到参考借鉴作用。
“提出检察建议,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庄浪县检察院院心怀“国之大者”,聚焦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和民生热点问题,在办理一起行政机关怠于履行扶贫物资监管职责案中,对县域区内存在的扶贫违规发放问题进行深入调查,从个案中发现类案,通过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能,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助推相关乡镇对辖区内扶贫物资发放的规范化、制度化。
下一步,庄浪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将继续加大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办案力度,积极与税务、公安、自然资源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协作配合,提升监督质效。进一步发挥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当好基层“观察哨”。努力拓宽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的来源渠道,为保护国有财产安全和维护良好的土地出让秩序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