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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赵玉仓危险驾驶案被法院做出有罪判决

时间:2021-11-11 17:30:01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庄浪县人民法院对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赵玉仓危险驾驶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判处被告人赵玉仓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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