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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张小峰诈骗罪被庄浪县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时间:2020-12-28 15:38:38 来源:庄浪县人民检察院  作者: 点击数:

近日,庄浪县人民法院对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小峰诈骗罪一案依法作出有罪判决,判决被告人张小峰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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