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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失和伤至亲 宽和解纷护乡情

时间:2026-05-26 15:32:50 来源:  作者:刘斌斌 点击数:

“本是同根生的亲人,一杯酒差点闹得反目成仇,多亏了检察官耐心调解,才让我们把这口气化开,以后还是一家人。”谈及此前的冲突,当事人张某感慨道。这起因酒后口角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在检察机关的柔性履职下,实现了刑事和解、不起诉、反向衔接后不处罚的圆满结局,既守住了司法底线,又修复了亲情与乡土和睦。

张某与堂哥,平日邻里相处和睦,逢年过节常相互走动,本是血脉相连的至亲。2025年11月20日傍晚,张某与堂哥到王某家中小聚,二人席间推杯换盏、闲话家常,酒过三巡后言语逐渐失度。酒精上头之际,一句无心的玩笑话逐渐升级为争执,双方情绪愈发激动,平日里的亲近情谊被一时怒火冲散,从口角争吵演变为肢体冲突。混乱中,张某失手将堂哥致伤,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张某的行为已涉嫌故意伤害罪,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一纸案卷,不仅牵动着两个家庭的神经,更让原本和睦的亲房关系降至冰点。堂哥心中积怨难平,张某则懊悔不已,既愧疚于伤害至亲,又担忧刑事处罚影响自身及家庭,双方对立情绪一度十分尖锐。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并未简单“一诉了之”,而是全面梳理案情: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的行为虽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本案系亲属间民间纠纷引发,张某具有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等法定从宽情节,社会危害性较小;若对其提起公诉,不仅会打破两个家庭的平静,更会彻底割裂亲房关系,埋下长期矛盾隐患。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按照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要求,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后,并非“一放了之”,而是需审查是否需要给予行政处罚,杜绝“不刑不罚”的漏洞。承办检察官严格落实反向衔接规定,就案件处理情况专门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

 “我已经认识到酒后冲动的严重后果,以后一定戒酒,遇事冷静,绝不再犯,也谢谢堂哥愿意原谅我。”张某深刻反思自身过错,承诺今后严守规矩,和睦待人。堂哥也表示:“事情已经过去,赔偿也到位了,我们亲房之间的矛盾已经化解,希望司法机关不再追究行政责任,给我们一次重修亲情的机会。”

结合当事人意愿、案件情节、矛盾化解程度及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经综合评估认为,本案矛盾已彻底化解,亲属关系得到有效修复,无必要再给予行政处罚,遂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至此,这起亲房轻伤害案件,从酒后失和的矛盾爆发,到真诚和解的亲情回归,全程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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