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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监督促规范,以司法护民安——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活动

时间:2025-07-22 09:21:19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为进一步落实落细社区矫正工作“动态跟进、常态监督”目标责任。近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深入辖区18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专项检察监督,采取“查、谈、听”等多维度监督方式,筑牢社区矫正“安全防线”,夯实基层治理“稳定基石”。

一是精准查细节,筑牢监管“安全线”。检察人员聚焦“精准监督、规范执法”,围绕社区矫正对象交付执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全面查阅在册在矫对象档案、核实矫正对象的运动轨迹,重点核查报道登记、请销假审批等手续是否规范,对发现个别矫正对象存在材料不齐全、谈话记录缺失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

二是直面谈心声,架起帮扶“连心桥”。检察中,检察人员随机与每周二报到学习的10名在矫人员心贴心交流谈话,近距离了解其思想动态,日常表现和权益保障情况,重点排查脱管漏管、权益是否受损等问题,期间,对部分报到不及时、曾给予口头警告的矫正对象,检察官现场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鼓励其积极改造,强调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告诫其珍惜机会、遵守规定、不碰红线。

三是协同听建议,共绘治理“同心圆”。检察过程中,与每个乡镇司法所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座谈交流会,详细通报检察中发现的漏洞和问题,通过口头建议和制发书面《检察建议书》的方式,督促及时整改到位,并就矫正对象的现实生活和就业问题,开展交流研讨,探索“检察指导+技能培训”多元化帮扶模式,提供心理疏导等个性化服务,解决在矫人员最紧迫性的问题。

四是普法强观念,敲响守法“警世钟”。检察人员在各司法所开展必要的法治宣传工作,结合真实案例深入剖析,并答疑解惑,重点阐述收监执行、处罚惩戒等具体规定的具体含义,告诫在矫人员“缓刑并非免刑,监管绝不松懈”。并建议各司法所每周定时学习社区矫正法和观看警示教育片,共同引导在矫人员端正改造态度,严格服从管理,切实树立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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