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4月22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同时,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主动邀请1名人民监督员参与了评查活动。

本次评查,聚焦2023年以来由员额检察官办结的所有不捕、不诉案件、法院判决免予刑事处罚的案件,逐案进行评查。案件质量评查采取先由各员额检察官对各类案件进行自查,做到一案一表,一案一报告,再由评查员在参考自查报告的基础上对案件通过“看、查、评、议”的方法进行交叉评查,评查活动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释法说理、办案效果、文书制作和使用、卷宗装订、系统规范应用、落实司法责任制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评查,客观评价案件办理情况,准确指出案件办理过程中的问题与不足,为精准施策打下坚实基础。
此次评查,充分发挥了内、外部监督的双重力量,共同助推案件质量的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将对人民监督员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总结,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案件承办人。同时,继续加强与人民监督员的联系,不断拓宽监督渠道,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提高检察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