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把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作为检视问题、提高办案质量的一项重要手段。充分发挥案件质量监督评查问题导向作用,严格围绕办案的各项规范和要求,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案件存在的质量问题,督促各承办人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无缝隙整改落实,引导干警落实“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组织。为使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真正发挥实效,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确立了狠抓案件质量评查,提升案件质量,推进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思路。一是建立专门的评查机构。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员额检察官为成员,案件质量评查小组的建立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有序进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案管部门全过程参与监督,紧抓关键环节,强化实时监督评查,对参评案件逐个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向办案单位反馈移交,提出整改要求,并要求跟踪督促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注重选拔培训,提升评查人员业务素能。案件质量评查人员要从擅长办理检察业务和熟悉案件评查工作的人员中公开选拔,并进行动态调整,同时组织评查人员进行定期、系统、全面的业务培训,以提升专业能力,达到更好服务于案件质量评查的目的。2023年以来,已由案管部门牵头开展业务培训3次。
二、拓展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将日常评查、重点评查、随机抽查的形式相结合,一是通过日常评查,查看认定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诉讼程序是否合法、法律文书是否严谨。二是通过重点评查,利用网上办案和档案卷宗对照方式,查看不捕不诉、撤案撤诉等九类重点案件。三是通过随机抽查,确保抽查到每名员额检察官所办案件,不断提升评查效果。坚持以“力争做到评查全覆盖”为导向,按照一定的比例抽取每位员额检察官每年办理的案件,所抽取的案件每个月选取一定比例的简单案件和复杂案件开展日常评查,日常评查被抽查的案件数不少于本人当年办案量的50%,且最低不少于5件,由案管部门牵头,根据案件评查需要将所抽取的日常评查案件分配给每一位员额检察官进行交换评查,重点评查的案件则抽选院业务部门员额检察官组成案件质量评查小组,采取检察官独任评查或检察官小组评查的方式进行。2023年以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已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次,评查案件239件,评查出问题30余处,现已全部整改。
三、严格做好整改落实工作。通过对案件“挑刺找茬”,定期梳理分析在评查中发现的个性和共性问题,与业务部门召开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报会。对不规范问题进行反馈,集中研判。一是分类整改问题。对虽然没有发现明显问题,但在效率、效果等方面有改进空间的案件,也提出合理建议;对在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瑕疵案件,及时发出《案件质量评查结果通知书》,要求承办人整改并书面反馈意见;将办理质量高、效果好的案件确定为优秀案件,对办案总体质量较好的个人在案件评查通报中予以表扬;依据绩效考核数据,真实客观地反映检察官司法办案情况,使办案质量在考核中得以充分体现,进一步推进司法办案责任制的落实。二是强化跟踪督促。对于整改工作的进度和效果,要加强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对于未能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的,要及时提醒和督促,必要时可以采取问责措施。三是建立长效评查机制,拓展整改成果。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深入挖掘案件质量评查中出现的问题根源,吸取整改经验教训,实现举一反三,深化整改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