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协作优势,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地区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该院结合实际,采取三措施,深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对于“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丰富救助手段,加大救助力度,帮助解决困难妇女及其家庭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该院党组专题安排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充分认识到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的重大意义,围绕重点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扬优势、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采取有力的工作举措推进专项活动开好头、起好步。
➤ 二是巩固拓展助力脱贫攻坚成效。该院要求员额检察官在司法救助上狠下功夫,积极摸排、办理五类农村贫困当事人的司法救助案件,为推动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 三是优化提升救助效果。该院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急解困、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积极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格局,深度参与服务乡村社会治理,优化提升救助帮扶效果,增强被救助对象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