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庄浪县检察院案管部门立足监督、管理、服务、参谋四大职能,聚焦案件管理主责主业,以案件质量建设为抓手,强化流程监控、案件评查、业务数据分析研判等,扎实履行监管职责,积极服务领导决策,为规范司法办案、促进案件质效提供有力保障。
“以评价指标为导向 促进案件质量建设”
一是贯彻执行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工作体系。每月通报各项指标变化情况,每季度分析业务数据运行态势,主动针对“案-件比”核心数值增量问题,及时发出预警提示,促进各业务部门找准突破口,改进办案方式。二是严格落实上级院评查工作部署及本院评查任务。通过常规评查查找办案瑕疵,总结共性问题,抽调精干力量开展专项评查,深度发现问题,促进评查人员换位思考,共同学习,提升质量意识。三是以流程监控为实时管理手段,通过微信、电话的方式及时督促提醒承办人案卡状况,重点针对指标建设方面,确保各项指标能够真实反映办案质效。
“以业务分析为指向 发挥决策参谋作用”
一是做好业务数据分析工作,强化业务内容研判能力。以“月研判+季分析”的方式,定期组织召开本院业务分析研判会议,积极准备参加上级院数据分析讲评会,结合指标运行情况,全面准确展现阶段性工作成效与不足,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二是做优专项业务数据态势分析,实现研判成果转化运用。围绕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整合相关数据,结合司法实践,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有效为领导决策和业务办案提供参谋指导。三是做实线上办案监管,保障研判数据真实有效。对近年来重点业务工作指标情况全面核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列明台账交业务部门限时反馈,并将问题分类汇总及时加强业务流程培训指导,特别是对认罪认罚、诉讼监督、审结变更等内容的系统操作,确保线上办案质量要求。
“以监督服务为手段 助力案件办理质效”
一是积极引入外部监督力量。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积极拓宽监督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将普法、司法与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自规定实施以来,我院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社会各界参与检察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检察办案活动,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办案公信力明显提升。二是立足案件信息公开,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主动向社会发布主要办案数据以及人民群众重点关注的工作数据,促进、推动检察治理效应,提升社会警示意义。三是落实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以信息化手段为载体,从人工转向智能,合理制定考评指标及计算分值,提升考评工作高效化,为检察官业绩考评、检察人员业绩考核提供参考依据,激励检察人员能更加注重办案质量,让个人能力充分体现,服务检察办案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