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检察新闻 > 正文
检察新闻

【“三抓三促” 检察进行时】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多举措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

时间:2023-03-30 09:34:27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以来,庄浪县检察院把行政争议化解作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部门联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有效推进诉源治理,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一是主动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工作,与法院、司法局等有关部门沟通联系,建立一系列工作机制,先后印发《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案件范围、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决措施,通过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二是整合行政司法资源,针对行政相对人穷尽司法程序后仍不服法院的终审裁定的情况邀请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机关派员参与调解,对行政相对人进行释法说理,集中力量破解难题。三是综合施策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等参与争议化解,不断丰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方式。

主动履职,精准监督,力求行政检察监督取得实效。在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中,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形,灵活运用适合的工作方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一是主动发挥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权,通过调取案件材料、走访行政机关了解情况、听取行政相对人意见等多种手段,充分掌握案件事实,厘清行政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开展化解工作。在厘清案件事实、明确案件焦点,确定该案具有化解的可能性,后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沟通交流,从行政争议涉及的事实、程序,行政相对人利益是否受损等进行释法说理,最终促成该行政争议得以化解。二是在办案过程中深刻把握行政检察“小案”内含“大政治”的要求,坚持“以事实为根据”审查标准,坚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开展实质性化解工作,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公开听证,理法并用,用情做好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在深入研判案件基础上,对适合开展公开听证的重大、疑难、复杂和当事人矛盾冲突较大的行政争议案件,积极采取公开听证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听证员参与化解,共同从情理、道理、法理三个方面细致化解行政相对人心结,促使行政争议双方进行深入坦诚交流,就政策运用和法律适用达成共识,最大程度化解矛盾、减少对抗,通过公开、透明的办案方式,让行政相对人能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深刻感受到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温度。

下一步,庄浪县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坚定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勇于能动履职,综合运用好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监督智慧,把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做实做好,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关闭

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