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深刻理解、深化认识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发挥其"晴雨表""助推器"的作用,近日,庄浪县人民检院针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多措并举强化学习,以持续激发检察队伍内生动力,促进检察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干警集中学习
通过参加上级院视频会议及听取有关情况通报,组织全体干警集中学习了《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要求全体干警尤其是员额检察官及业务骨干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工作重点和思路,明确责任落实,统筹推进。
检委会组织学习
通过召开检委会,组织委员们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进行详细、全面、深入的学习,坚持目标导向,强化管理调度,明确责任分工。由于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各条线各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落实。
部门自学
各业务部门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自学,针对各业务条线涉及的指标逐项剖析,详细解读,深入分析每一项指标所反映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适用情形,使每一名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学深悟透,全面掌握本条线的指标体系,对标对表,明确短板弱项,做到心中有"数",才能手中有"术"。
随机抽查抽考
通过随机抽查抽考的方式检验检察人员的学习成果,使干警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积极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应用引导作用,有效提升办案质效。
通过多种方式的学习,全体检察干警进一步学深悟透和灵活运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及时转变办案理念,正确把握具体指标背后的政治力量和法治考量,并及时有效的融入到司法办案的各个环节,做到有的放矢,靶向施策,以整体提升检察工作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