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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测识

时间:2022-11-08 09:15:10 来源:  作者:李路璐 点击数:

根据庄浪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要求,近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干警在系统学习《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基础上,为检验学习成果,激发干警主动创建、积极创建的自觉性,组织开展了《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知识测识。

本次知识测试共有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判断、简答和论述等五种题型,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旨在检验大家对《甘肃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此次测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了全体干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加深了对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体系的理解,从而达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宣传、再提高的目的。

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测试为契机,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新时代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下一步,县检察院将持续不断学习宣传《条例》,严格对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凝心聚力、主动作为,聚集问题抓落实,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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