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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烈士荣光

时间:2022-06-02 10:57:48 来源:  作者:石斌洲 点击数:

6月1日,李小龙革命烈士墓碑揭碑暨悼念仪式在庄浪县良邑镇良邑村举行。仪式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杨酉时同志主持,副县长李继宗、县人武部政委周熠、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军雄、良邑镇镇长石晓东、镇政府相关同志、退役军人代表、良邑小学师生代表及烈士亲属参加了活动。

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烈士荣光

活动现场,李继宗同志发表致辞,周熠和王军雄同志共同为李小龙革命烈士墓碑揭碑,石晓东同志回顾了李小龙烈士的英雄事迹,退役军人代表向李小龙烈士敬献花篮,全体人员在墓碑前庄严肃立,向革命烈士默哀,少先队员献唱《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

发挥检察职能 守护烈士荣光

1989年7月22日,李小龙在河北省完县(现顺平县)红旗塑料厂,为抢救被洪水围困的群众,英勇献身,年仅21岁。1993年4月8日,甘肃省民政厅批准追认为革命烈士。庄浪县检察院在开展英烈保护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该烈士墓保护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

英雄走了,但英雄的事迹一直在传诵,英雄走了,但英雄的精神一直在传扬,英雄走了,但英雄的使命一直在传承。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将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持续关注烈士纪念设施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烈士纪念设施庄严、肃穆、清静,引导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捍卫英雄,学习英雄,关爱英雄”的良好风尚。为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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