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庄浪县院以检察机关“质量建设年”为抓手,高度重视业务数据管理工作,深化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强化案卡填录审核,严把数据质量关,确保检察业务数据如实准确反映案件质量评价指标,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落实案卡填录责任
坚持“谁办理谁录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办案人员规范、及时、准确、完整填录案件信息的主体责任。
落实数据审核责任
案管部门严格落实案卡信息审核责任,发现案卡信息填录不正确、不规范,有错填、漏填、未填、跨月修改的,及时反馈办案人员进行修改。对于不能修改的,由办案人员建立案卡台账,在数据开放时,进行及时补正。
建立数据通报制度
每月末要求办案人员对本月的案卡填录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在下月初由案管部门对上个月业务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发现案卡填录信息仍有问题的,进行全院通报。
健全办案绩效考核制度
将业务数据质量填报作为案件质量评查的重要内容,与办案人员业绩考评、争先选优相挂钩,倒逼办案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做到数据填录真实、准确、全面、及时,不断提升检察业务数据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