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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检察院“三举措”稳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时间:2022-03-25 09:29:27 来源:  作者:朱明月 点击数:

为切实维护刑罚权威,近年来,庄浪县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采取多项措施,稳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明确监督内容 找准监督要点

认真学习《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关于财产刑执行监督内容的规定,主要围绕人民法院执行立案环节是否存在“延迟立案”、“不执不立”、“执后再立”,执行活动环节是否存在发现财产而未依法执行,变更执行环节是否存在违法延期、减少、免除及违法中止执行,终结执行环节是否存在违法终结本次执行等问题开展重点监督。

加强协调沟通 摸清案件底数

通过与法院刑庭、执行庭及本院刑检、案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财产刑执行案件信息共享机制。采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筛查,查阅有财产刑的刑事裁判法律文书与案管、刑检、法院进行信息核对,及时掌握法院对相关案件的财产刑执行立案、执行活动、变更执行等基本情况,摸清案件底数,实时建立台账,动态管理核查,确保一件不漏、一人不落。

注重普法教育 提升监督效果

刑事执行检察人员结合驻所检察和社区矫正监督等常规性工作,通过个人谈心谈话的方式与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提供法律咨询,并宣传附加刑判决依据、判决必要性和执行必要性等法律知识,教育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主动履行尚未履行的财产刑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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