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这次听证会,我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也切身体会到了检察机关办案的公平公正,自己以后绝不会再触碰法律底线”。这是庄浪县检察院举行的公开听证会上拟决定不起诉人李某说的话。
2022年3月8日下午,庄浪县检察院对办理的一起7人犯罪案件中的两名嫌疑人李某和郭某拟决定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侦查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
“我们希望通过面对面公开听证这样的方式,就本案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处理意见等听取各位听证员和其他参会人员的意见,更好地促进检察机关办案公平公正,下面,我宣布公开听证会场纪律,承办检察官介绍案情,大家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听证会在主持人的主持下有序进行。
案件承办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审查、法律适用和检察机关对李某和郭某的处理意见进行了详细介绍。
“本案中,李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规定,但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立功表现,根据刑法规定可以免除刑罚,不需要判处刑罚;认定郭某涉嫌犯罪的证据不足,根据刑法规定,作从疑不起诉,我同意检察机关对2人的处理意见”,参加听证的人大代表表示。经评议,听证员一致表示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
公平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庄浪县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检察听证“应听证、尽听证”的部署要求,把公开听证作为化解社会矛盾、促进诉源治理、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抓手,在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上下功夫,积极探索听证同步录音录像及融听、问、释、评等方式为一体的听证工作法,切实实现以检察听证高质量助力检察监督高质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