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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检察院“四种方法” 提升社区矫正监督质效

时间:2022-03-08 09:57:59 来源:  作者:朱明月 点击数: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近年来,庄浪县院坚持“四种方法”,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检察监督质效。

一是监督点验法。县院要求辖区内各司法所每周对本所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次现场点验,安排学习、劳动、思想汇报等事项,明确矫正纪律,强调请假外出审批制度;疫情期间,要求工作人员通过“在矫通”定位、微信打卡、视频家访等信息化方式对矫正对象进行线上点验,做到每日“听声见人”,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安全可控。

二是查阅卷宗法。县院坚持查阅矫正对象全部执行卷宗,全面清查社区矫正对象现状,重点查看法律文书是否齐全,内容是否准确,办理入矫、解矫手续是否依法依规,外出请假是否履行审批手续,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奖惩、解除是否符合规定及有无脱管现象等。

三是约谈询问法。县院随机挑选矫正对象,通过“面对面”交流,“一对一”约谈,听取他们对社区矫正管理工作及帮矫人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充分了解矫正人员思想学习及生活状况,积极回应诉求,及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摸排有无职务犯罪线索。

四是广开言路法。与辖区司法机关座谈,共商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共同探讨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与帮轿人员交谈,了解其在日常帮矫工作中的方式方法、心得体会;走访基层组织代表,了解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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