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维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社会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投入疫情防控,快速办理妨害疫情防控案件,依法快速批捕一起妨害疫情防控案件。
10月23日23时40分许,犯罪嫌疑人邵某某欲进入其居住的小区,小区门口疫情防控点值班人员要求邵某某验证健康码、行程码,邵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殴打两名值班人员,致其受伤。
邵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疫情防控人员依法履行职务,涉嫌妨害公务犯罪。案发后,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于2021年10月26日提前介入案件侦查。10月27日,庄浪县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邵某某; 经审阅案卷,讯问犯罪嫌疑人,核查案件事实与证据,庄浪县人民检察院仅用一天时间于10月28日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邵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