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庄浪县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探索建立了介入机制加强侦诉衔接,破解移送审查起诉案件质量不高的难题,提升了公诉案件质量和效率。
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普遍不重视捕后侦查工作,往往案件捕后不再认真进行侦查就移送审查起诉,给审查起诉工作造成诸多困难,影响了公诉案件质量和效率。为破解这一难题,把案件质量问题解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该院在与公安机关沟通后联合发文建立了案件介入沟通机制,公安机关遇到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时及时告知刑检部门,刑检部门立即派员介入引导侦查。介入检察官一方面以起诉案件标准和庭审案件标准引导公安侦查取证,另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对办案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
该制度建立以来,共提前介入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15件,提出的取证意见均被公安机关采纳,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中无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提起公诉后法院全部作有罪判决,案件准确率达100%,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