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水务局四级调研员王澍、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车晨刚组成督查组联合督查了庄浪县“聚焦小微边 共建幸福河”专项工作。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县水务局分管副局长等人陪同督查。
督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庄浪县涉河湖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整治行动生态修复现场,查阅了案卷和相关资料。随后召开了专项督查汇报座谈会。会上县水务局负责人就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跟进措施作了详细汇报。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水务局对县域内涉河湖污染问题的地方进行了全面核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与涉及污染问题的单位沟通协调,督促整改,有效保护了庄浪母亲河生态环境。县检察院分管领导汇报了专项行动开展具体情况,表示今年以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支持下,主动履行职能,与县水务局、县河长办协同配合,对县域内河湖生态环境进行专项监督,确保了县域内河湖生态环境得到彻底有效保护。
王澍对庄浪县涉河湖领域公益诉讼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对今后专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要建立问题台账,落实专项行动要求。要高度重视庄浪人因河而居环境方位特殊性因素,通过督查陈旧垃圾虽然已清除,但零星的垃圾在河道内仍然存在的现状,要认真梳理,尽早建立问题台账,及早解决。二要做好信访件工作,注重倾听基层的声音。要督促各乡镇、基层单位把接访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认真接待涉河湖问题来访群众,及时解决河湖存在的问题,让人民群众满意放心。三是积极主动汇报工作,争取有力支持。县上水务部门要多向上级领导汇报请示,认真听取意见建议,争取经费支持,形成有力保障。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水务局、河长办要多和检察系统沟通协调,共同解决河道非法采砂的问题,检察机关要注重检察建议的指向性,以便问题全面彻底整改落实。
市检察院车晨刚对庄浪县检察院专项工作下一步开展的重点,提出工作要求:一要持续推进专项行动,形成常态化机制。工作中,要切实加强与县水务局、县河长办协作配合,建立共同巡查河道、信息共享、线索排摸、案件受理等相关制度,努力构建部门协作、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切实发挥“河(湖)长+检察长”机制的作用,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检察机关要更主动,积极稳妥办理涉河湖公益诉讼案件,要积极履职,用事实、证据、案件、数据体现工作成效。三要立足履行职能,助力河湖清四乱。制发检察建议时要多方考虑,认真分析研判具体情况,重视检察建议的形成要件、具体内容,精准发出检察建议,切实推动解决涉河湖环境污染问题,共同守护蓝天碧水净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