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中发现,庄浪县城内部分路段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被树木遮挡,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通过前期调查发现,县城内交叉路口比较多,车流量大,大部分十字路口右转信号灯因行道树修剪不及时被遮挡,造成驾驶员视线不清,无法判断车辆是否停留及去向,存在潜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交通安全。
针对发现的问题,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立即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对城区内十字路口栽植的影响交通安全通行的行道树树枝予以修剪确保道路通行安全。
下一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跟进监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进步跟踪问效,确保将问题解决在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