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4月,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过程中,发现县内某中学个别学生受电信网络犯罪分子诱惑以自身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电话卡向其出售,并受电信网络犯罪分子指使在学校同学中宣传收购银行卡、电话卡向其出售,从中谋利,多张银行卡、电话卡被用于诈骗作案。
为有效遏制在校学生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现象,预防新型信息网络犯罪在校园中蔓延,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在办案的同时,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责,2021年4月27日向庄浪县教育局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积极履行教育主管部门的职责,以发案学校为重点,在全县学校中开展在校学生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专项治理。
庄浪县教育局采纳了检察建议,对落实检察建议召开局务会进行了专题研究,确定分管法治安全的副局长为责任领导,安排督促相关业务科室向全县各乡镇教委、各学校发文要求落实检察建议各项内容。一场校园“断卡”专项行动迅速在全县各中小学校展开。全县各中小学校按照检察建议要求,采取在校园醒目位置悬挂宣传横幅、布置预防电信诈骗展板、利用电子屏幕播放标语等形式进行了宣传,有的学校举办预防电信诈骗专题讲座,聘请公安派出所、刑警队办案民警向学生以案释法,选取网络刷单、贷款等多发的电信诈骗案例,介绍电信网络犯罪常见的方式和预防方法,告诫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和信息,做到不轻信、不透漏、不转账,以防上当受骗,同时提醒在校学生管理好个人信息,杜绝非法出租、出售自己银行卡、电话卡,以免为电信网络犯罪提供帮助,同时自己触犯刑律,玷污了自己美好的青春年华。
目前校园“断卡”专项行动还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