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会议由主管刑检业务的副检察长杨志达主持,第一检察部负责人李杰主讲,会上对该指标进行了细致梳理和深刻解读。
《评价指标》是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法治体系和法治建设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更是检察机关推进检务管理体系和检察官办案能力的一项重要举措。第一检察部组织全体人员再次对《评价指标》进行学习,意在促进提升整体办案质效,不断提高工作决策和业务指导的针对性、科学性、有效性,补短板、强弱项、抓重点。明确今后的工作重点及时调整工作方向,转变办案理念,在办案各个环节将工作做到“极致”,努力达到张军检察长提出的“求极致、过得硬”的案件质量标准。
会后,杨志达副检察长提出第一检察部每位人员要充分认识《评价指标》的重要意义,把贯彻执行《评价指标》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的大事。在工作中要科学、灵活运用《评价指标》,让检察官在办案中切实负责,把案件办到极致、办到最好,使《评价指标》 真正发挥“风向标”“指挥棒”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