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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检察院制定刑事案件办理试行办法

时间:2021-03-11 10:00:44 来源:公诉科  作者:王福桃 点击数:

为了进一步做优刑事检察,提升刑检工作规范化水平,3月10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刑事检察业务工作推进会,在检察长王军雄的主持下,庄浪县院刑检部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共同讨论制定了《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试行办法》。

该试行《办法》针对各个办案组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依据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具体要求,对案件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制定了12条工作措施,分别从认罪认罚、量刑建议、退回补充侦查、重要案件介入、请示汇报、案卡填报抓取等方面作出了具体的要求。统一规定办案程序和适用标准。

庄浪县院在做优刑事检察工作中,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每一起案件入手,把案件规范化办理放在首要位置,力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案件办理夯实基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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