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办理中,积极、稳妥推进跟庭评议工作,目前共跟庭评议案件5件,通过跟庭,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健全完善机制、规范跟庭进行。庄浪县检察院于2021年1月18日制定《跟庭安排意见》对于跟庭的依据、程序、跟庭重点案件、机构组织等进行规范,由检察长王军雄任跟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首先从机制上对于跟庭工作做出安排,使跟庭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规范运行。
二、坚持以上率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注重发挥领导的头雁效应,领导带头接受跟庭评议。该院副检长对于其办理的案件率先接受其它检察官的跟庭评议。该院党组成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已经有三件案件接受跟庭评议。在自身接受跟庭评议的同时,主管副检察长和负责部门负责人也参与其它人案件的跟庭评议。通过以上工作,消除了其它检察官的顾虑,平等接受跟庭监督。
三、坚持全面覆盖、多种程序全面跟庭。该院坚持在对于确定的八类案件作为跟庭重点。但是对于其它类型案件也不放松。对于速裁程序案件、简易程序、普通程序案件全面跟庭。确保不管程序是简单还是复杂,都一丝不苟的进行,不能因为案件小、程序简单就忽视了程序规范。通过跟庭评议达到不同程序均规范运行的目的。
四、坚持问题导向、跟进问题整改。跟庭人员均对于庭前准备,出席法庭从仪表、举止、文书、讯问、举证、答辩、庭审应变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于发现的问题,坚持跟进监督,在今后的案件出庭时注意改进。通过对于细节的坚持,促进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